按照合法经营,保障服务,公开竞争的原则。学校经研究,决定对校园超市经营权重新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及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澳门新葡新京超市承包经营
2.基本情况:面积约为200平方米,水电齐全。在校生约为2500人。
二、承包经营期限
经营期3年,自 2013年8月10日至2016年8月9日止。
三、投标资格及要求
1.具有超市(或商场、超市加盟、连锁单位)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或现经营小卖部、商店和超市等的个体工商户。
2.中标方必须承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且直接从事经营管理,严禁转包、分包,严禁委托他人管理。
3.本校教职工(含离退休)及直系亲属不得报名参加投标。
四、经营范围
超市经营范围包括定型包装类食品、学问学习用品、生活日用品等,所有食品必须有QS标志。不得经营自制食品和不合格商品、超经营范围商品,严禁出售烟酒、刀具、有毒、易燃易爆等物品。
五、报名要求
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7月6日下午17:00前到学校总务科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需查看证明材料并递交以下复印件:
1. 投标人为法人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②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⑤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⑥ 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核原件)
⑦承诺函(固定格式)。
2.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
①现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② 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核原件);③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委托他人的还需提供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承诺函(固定格式)。
3.交投标保证金贰万元(¥20000.00)。
4.领取招标文件。
六、递交标书和开标时间
递交标书时间:2013年7月10日15时前
开标时间:2013年7月10日15时30分。
七、招标办法
1.在公开招标前报名登记,获得报名资格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后,不参加投标者,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2.本次招标,所报标价不得低于公布的标底,否则作废标处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评标办法
现场开标,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单位。如投标人中标后当场弃标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作废,学校重新组织现场再投标,依此类推。中标人履约的,需当场交300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不按约定时间签约经营的,则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共50000.00元归招标方,不退还中标方。投标报价低于最低控制价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不中标的如数退还保证金。
八、投标标底价为壹拾万元整(¥100000.00)。
九、签订合同
投标者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承包金。中标方必须在2日内与学校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前向招标方缴足第一季度承包金。否则作为自动放弃论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学校将重新组织招标。
澳门新葡新京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