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接到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我区普通高校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按通知规定,澳门新葡新京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可以参加此次报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报名、信息采集(照相)时间
澳门新葡新京定于2012年11月23日,统一组织在学校办公楼一楼的招生与就业引导办公室报名、进行信息采集(照相),逾期不再办理。
二、报名费:30元/人。于2012年11月23日报名时缴纳。不交报名费者, 报名无效。
三、报名对象及条件
1、报名对象:
(1)2010级在校生;
(2)2012级一年制在校生;
(3)往届毕业生。
2、报名条件:
(1)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具有广西常住户口。外省(区)迁入人员还需符合我区有关户籍、学籍审核的规定;
(4)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的考生或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即3年级在校生)。
四、考生报名应交验的材料
1、户口复印件(广西籍)和身份证复印件;如外省迁入户,必须提供有关送审材料;无户口本,应交验公安派出所证明(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户口所在地、民族成分、18位数的身份证号)
2、学历证明材料:
(1)历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提供证明材料。
五、体检工作
报考考生,必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必须于2013年3月30日前完成。澳门新葡新京考生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工作详细咨询:招生办陆熙老师:0771-5322728、5325332、13627886039)
招生就业办公室
2012年11月17日